关于申报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3-12 [阅读]:人次
(3) 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选题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体现素质教育的思想,增强创新精神。
(4) 教材质量在国内居先进地位或在同类教材中水平较高,在教学实践使用中反映良好。
(5) 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二、申报办法
1. 各二级学院(中心)应在本院部内开展申报优秀教材的组织工作, 严格按照以上条件认真评议,按本院部《普通高等学校2003-2005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上统计的已出版教材的20%的比例择优申报(不足20%的按实际数申报)。凡超过申报比例者,一律按本部门《2007年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的顺序计算。
2. 如经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曾获奖教材,这次仍可申报,但一般不超过本部门申报总数的25%。
3. 教学处在汇总全校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出送审教材。
4. 获2006年校级优秀教材一等奖的教材和本次评审出的送审教材将一并申报至上海市教委有关部门,参与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的评选。
三、申报时间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