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

关于教研室规范化建设检查情况的反馈

[发布日期]: 2006-7-31 [阅读]:人次

各院、部、中心,各教研室:

  2006年7月3日,校评建办和教学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校本部各院(部、中心)教研室规范化建设进行了工作检查。从整体上看,各教研室能从以评促建的角度积极投入教研室规范化建设,基本做到了全面动员并对学校的安排做好了充分的落实工作,整体上规范化建设水平较以前有了明显的提高。广大教师在此项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精力,为今后保持良好的教学状态和长效机制打下了基础。现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要求反馈如下:

  1、关于教研室教学情况汇总表

  (1)为紧扣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要求,表中“五、教师个人授课情况表”一栏建议将本科教学单独一表列出,其他层次教学情况另列一表。其中课程名称,授课对象等内容应按教学任务书规范用词填写。根据教育部及学校考核要求,需统计教授、副教授连续三年上本科生课情况,因此遇本学年未上本科生课程的教授、副教授应在“教师姓名”栏内简要注明原因,因病、因公缺课的需提供二级医疗单位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2)表中“四、教研室年度工作小结及今后规划”中严格按照填写要求填写,并需增加年度工作计划。对教师培养情况及下一年度师资培养计划应做到详细、具体。教师培养计划除继续教育、专题培训、国内外专业会议外,主要应填写教师国内外进修、攻读学位等内容,对职称、学历、学缘结构不合理的教研室,尤应重视教师引进、专业进修工作。

  (3)各教研室应根据整体工作计划,制定教师个人年度培养计划,个人计划由教师个人提出书面报告,报告统一为A4纸,宋体四号格式打印,标题为“年度培养计划”,

共 4 页 [ 1 ] [ 2 ][ 3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