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研室规范化建设检查情况的反馈
[发布日期]: 2006-7-31 [阅读]:人次
内容应包括具体项目、内容、预期目标以及地点、时间安排等,报告末尾并有个人签章、日期和教研室主任意见。
(4)表格中内容空缺处应填“无”。
2、关于听课笔记。听课笔记除记录和评价教师专业授课情况外,还应对教师课堂组织能力、教风状况、学生的反映、教师对学生学风、课堂秩序引导等情况作出评述。
3、关于教研室活动记录。教研室活动内容除规定的集体备课、新教师试讲、教师新开课程开课前试讲等内容外,还应包括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思想研讨等内容,以充分反映教研室围绕教学中心地位开展各项工作的风貌。
4、关于试卷。发现部分试卷无明确的阅改标识(或只对错题打“X”,未对正确答案打“√”),减分、加分未按学校规范执行,部分试卷未按评分标准评判,或评分标准不明确,分数统计有差错。为此请各教研室进一步加强试卷规范化管理,并于2006年9月18日-25日期间将2005-2006学年试卷统一集中至教学处考务科,以备学校专项检查。(具体呈交顺序另行通知)
5、关于试卷分析。试卷分析应结合成绩分布、总体答题情况、试卷出题质量等内容,针对此次考试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进一步改进的计划和方案,特别对出现30%以上不及格的试卷,要重点分析原因,重点改进。
6、关于论文、试验报告。论文、实验报告应有教师批阅痕迹(或在最后定稿论文上作一综合评价)。原则上教研室保留30%以上的学生实验报告(好、中、差各占一定比例,以反映课程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