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3-13 [阅读]:人次

各有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中心:

  现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学处

  二〇〇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