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上海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1-10 [阅读]:人次
为了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建立对科学的浓厚兴趣和学以致用的实践精神,根据《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和《上海中医药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基金管理条例》的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我校成功进入首批实施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名单,根据计划要求,现将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申报原则
1、兴趣驱动。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的兴趣。
2、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科研活动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方面的收获。
3、自主实践。要自主设计提出科研项目,自主实施和完成创新活动。
4、选题尽量贴近实际,小处着眼切入。
二、计划申报要求:
1、参与项目的学生在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须有浓厚兴趣,主动学习的积极性高。
2、学生要发挥项目的主体作用。学生个人或团队要在导师辅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总结报告。
3、对项目选题要科学合理。做到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