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教学质量评分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1-11 [阅读]:人次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学校系统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已经展开,依据上中医(2007)人字第43号文件《上海中医药大学2007年学校本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凡需晋升者教育教学质量要求必须达标。现根据部分三年内缺少课堂教学质量评分的教师实际情况作如下部署:
1、各单位于即日起至1月16日按附件一中缺少课堂教学质量评分的教师名单补统计二级督导组成绩和教研室主任成绩。
2、请各单位教务员将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评估组及主任用)下发给各二级督导和教研室主任打分,完成后每名教师二级督导成绩取平均分后和教研究室主任成绩一同填入附件二表格。
3、除教学实验中心、科技实验中心、国教院外各单位教师的综合课堂教学质量评分成绩由2007学年网上评教学生成绩、二级督导平均分、教研室主任三部分经公式软件处理后合成。
4、各单位若教研室主任尚未完成聘任的由教学院长或主任评议。
5、教学实验中心、科技实验中心、国教院教师二级督导成绩取平均分和教研究室主任成绩上交后由公式软件另行处理。
6、请各单位须于2008年1月16日9点前将统计汇总表上交至发展所质控办(行政楼219),以免影响教师职称晋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