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3-27 [阅读]:人次
关于200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附属医院、研究所,
各部、处、室、馆、社:
根据国务院及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2008年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7日(周一)起正常上班。
各附属医院放假安排请按照上级单位要求及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各二级部门(学院)、附属单位要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值班、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清明节校总值班请参照“大学总值班表(2007.12.29~2008.6.30)” 。
特此通知。
注:1、总值班地点为行政楼底楼总值班室,电话:51322021(FAX)、51322022;校领导实行备班制,值班期间请将手机打开保持通讯联系的畅通;
2、总值班人员务必准时到岗,当面交接班并作好值班记录。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08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