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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学前奖学金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08-6-12 [阅读]:人次
上海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学前奖学金实施细则
上海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学前奖学金用于奖励来我校攻读学士学位的全日制自费外国留学生。
一、申请人资格
(一)HSK奖:母语为非汉语的本科新生(9月份入学),且最近两年获HSK9级、10级、11级者。
(二)学历奖: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本科新生。
二、奖励金额
1、HSK 9级、10级、11级者,奖励人民币5000元、7000元、10000元。
2、学历奖获得者,奖励人民币1600元。
三、申请时间
每年9月。
四、申请材料
1、《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前奖学金申请表》一份。
2、HSK证书或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否则将被取消奖学金资格,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4、不论获奖与否,申请人材料均不退还。
五、实施步骤:
1、新生开学后,由指导员公布学前奖学金实施办法。
2、符合申请条件的留学生到指导员处领取申请表格,填写后与HSK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同交至指导员处。
3、由留学生部主任组织人员对所交材料进行核实。
4、对已核实的材料,由留学生部主任送交院部报批。
5、留学生部公布学前奖学金获准名单。
六、备注:
1、学前奖学金于当年年底颁发,如发放之前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违反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而受到处分或退学者,则将取消学前奖学金资格。
2、HSK奖与学历奖不可同时获得。
国际教育学院
200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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