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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2008学年留学生小学期实践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8-1 [阅读]:人次

  为了进一步提高留学生小学期实践教学质量,加强留学生中医药理论知识的掌握与临床实际运用能力,充分发挥小学期临床实践环节教学在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培养上的积极作用,根据学校上中医(2006)教务第34号《关于加强小学期实践教学考核的通知》,特制定《关于加强留学生小学期实践教学考核的规定(试行)》。从2006—2007学年小学期起,对中医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小学期实践教学考核环节进行改革。具体方案如下:

  一、 小学期实践教学考核改革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重点在于考核学生对于基本的中医药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 小学期实践教学考核内容与要求:

  1. 二年级实践课程:凡参加临床实践的学生,其成绩包含两部分内容:

  (1)临床见习:占成绩的70%;

  (2)中药理论考试(2学分):占成绩的30%。教学要求:熟悉常用中药的性味、功效、主治及临床运用等。

  2. 三年级实践课程:凡参加临床实践的学生,其成绩包含两部分内容:

  (1)临床见习:占成绩的70%;

  (2)方剂学临床应用考试(2学分):占成绩的30%。教学要求:根据考纲的要求,熟悉常用方剂的组成、功效、主治及临床应用等。

  三、 成绩及学分计算:以上每一项实践课中的见习及考试科目均独立记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成绩在60分以下的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见习或重修考试。成绩通过后,方可获得该门小学期实践课程的学分。课程总成绩按以上比例计算后得出。

  四、考试题型为单选题,共100题,采用计算机考试形式。机考时间暂定新学年开学二周内。具体时间提前一周通知。

  附件:(下列二个附件可在“下载中心”查阅或下载。)

  1、小学期临床实践考试——《中药学》考试大纲

  2、小学期临床实践考试——《方剂学》考试大纲

                                                                  中医教学中心

                                                                     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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