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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处分

[发布日期]: 2008-5-26 [阅读]:人次

 

    ⑴ 留学生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留学生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成绩优秀者,可参加“上海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及“好学生”奖学金等评定。
    ⑵ 留学生有违纪行为者参照“留学生须知”的有关规定予以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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