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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关于举办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4-5 访问次数:
 

  7. “魂之重奏”COSPLAY之夜

  (1)时间及地点:4月4日 16:30    体育馆

  (2)承办单位:动漫社、美丽心情协会、影视协会

  8.“音乐 青春 梦想”首届张江校园音乐节

  (1)时间及地点: 4月18日 18:30  体育馆

  (2)承办单位:吉他协会 复旦大学吉他俱乐部 电影学院live音乐协会

  9.中医大第一届相声大赛

  (1)时间及地点: 3月21日18:00  6402教室

  (2)评比及奖励:

  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鼓励奖、参与奖若干

  (3)承办单位:口才协会

  10.“茶思妙想”寻宝计划之终点站---“茶园夺魁”颁奖典礼

  (1)地点及时间:4月11日18:30  图书馆4楼报告厅

  (2)评比及奖励:

  a.颁发6个奖项:茶园宝贝,最佳小组合作奖,最佳潜质奖,茶园秀才,特别贡献奖,最佳朗诵奖。

  b.茶思妙想征文一二三等奖

  (3)承办单位:茶艺社

  11.“亲近经典艺术,传承中医文化”—卿园剧社校园文化节艺术节系列活动

  (1)时间及地点: 3月18日—4月18日  6302教室

  (2).承办单位:卿园剧社

  协办单位:民乐协会、茶艺社、吉他协会、舞蹈协会

  12. “厨神”大赛

  (1)时间及地点:4月4日  18:00    食堂

  (2)承办单位:食疗协会

  六、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该活动的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广大同学参与的积极性,切实达到通过本次活动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和谐发展,构筑良好的育人环境,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营造品位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的目的。

  2、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学生刊物、校园广播台、电视台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促进活动顺利开展。

  3、各学院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善始善终。活动前宣传到位,广泛发动,严密组织,有条不紊;活动后认真总结,确保申报市、国家级大学生艺术节活动节目的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4、各学院在本届艺术节期间必须确保本学院在每项大赛中至少有2项作品参赛,同时积极承办全校大赛。(此项要求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奖的重要依据)。

  5、各学院除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外,还要在本院学生中结合本学院自身特色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大学生艺术活动,如组织艺术讲座、座谈等,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七、校级艺术节奖项设定

  1、优秀组织单位奖:以各学院、社团为单位。

  2、优秀组织个人奖:表现突出的教师及学生。

  3、优秀节目奖: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4、优秀作品奖: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5、优秀创作奖:在专为本届节活动而创作的优秀作品中评选。

  6、优秀指导教师奖:节目或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

  

 

  

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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