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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6-10-24 访问次数:
 

  上中医〔2006〕办字第39号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

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

  为了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使管理进一步公开、透明,畅通学校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本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教育是每个公民享受的合法权益,也是每个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教育涉及千家万户,被广为关注。我校要建立规范、公正行使职权的运行机制,通过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民主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和教职工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推动学校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入和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校规模

  2、学校各类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3、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信息;

  4、学校学生管理有关信息;

  5、学校帮困助学有关情况;

  6、毕业生就业情况;

  7、学校教学评估与管理工作情况;

  8、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

  9、学校招聘工作情况;

  10、重大工程建设和维修项目方案及大型设备、大宗物品采购方案、招投标情况;

  11、学校有关服务保障工作情况

  12、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校内外公开的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学校媒体

  充分利用学校网络、校报、广播、宣传橱窗。

  2、社会媒体

  通过社会媒体,如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形式。

  3、其他

  建立健全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接待日制度,公布信访、纪委、监察电话。

  四、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委校长办公室、工会、纪委(监察)、教学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财务处、校政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2、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校长办公室。

  3、各部门及二级学院负责落实业务范围内政务公开的相关事项。

  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ΟΟ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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