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 招生信息
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介绍
综合办公室
培养与学位办公室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招生简章
博士生网上报名
就业相关
招生信息
硕士成绩查询
博士成绩查询
复试系统
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位建设
招生工作
党建工作
文件汇编
导师介绍
西南片联合办学
研究生会
博士后工作
FAQ
友情链接
2008年研究生新生报到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08-6-13 访问次数:    

  上海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

一、报到时应持“研究生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日期到我校研究生院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持相关证明向我校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二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赴校路费:国家职工由原单位按火车硬座或轮船最低一级舱位发给车旅费,应届毕业生由原毕业学校发给路费,其他人员赴校路费自理。

三、工资关系: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统配生在学期间一律实行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制度,由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标准发放普通奖学金,故这部分学员的工资关系应转入我校。在职、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由原单位发放工资及享受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军队人员考入者,按总政治部规定办理。自筹经费生如与原单位脱离关系者,工资关系存入个人档案中,不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注:统招统配生入学前系在职人员者,其公积金、养老金等均暂存在原单位,不得转入我校,待研究生毕业后,再将公积金等转入新工作单位)。

四、党()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须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转至上海市科教党委组织处。团组织关系:交已签章过的团员证。(本校系统在职生除外)。

五、户口、身份证:外地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本市研究生不迁户口。研究生如有子女,其户口不可随父母迁入我校,请自行妥善安排好。在职、定向、委培和军队考入的研究生,户口不迁入我校。自筹经费生无工作单位者,户口关系可迁入我校。每生带好《身份证》。

六、证件照:报到时请自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片十六张(报到时交二张),请在每张照片背面右下角写上本人姓名与学号(本人学号可在报到后领取的材料袋“研究生情况一览表”中查核)。 

七、人事档案:统招统配生如还未寄出人事档案的,请督促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本人的人事档案材料速寄我校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定向(在职)、委培、军队研究生除外)。

八、体检、综合复审:研究生入校后,须进行健康复查及综合审查,三个月内发现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或原选送单位。

九、硕士生请自备一个可作统计用的计算器。

十、以上注意事项,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按教育部文件执行。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6  

Copyight 2006 上海中医药大学
地址:上海市蔡伦路1200号 邮编:201203 总机:5132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