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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办法
发布时间:2008-9-25 访问次数:    
                   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办法

    上海中医药大学欢迎各高校(医药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2009年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且取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和外语成绩突出。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就读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推免资格介绍信,和教育部推免生登记表。

2.《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1份。

    4.英语水平证明1份,如CET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等。

    除上述材料外,申请者还可提交对申请具有参考价值的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者登陆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空白申请表,填妥后连同其他所有申请材料寄(送)达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蔡伦路1200号;邮编:201203;电话:021-5132253051322738)。

    接受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8930(以寄(送)达日期为准)。

   2.研究生院招生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0810月中旬组织复试和体检。经复试和体检我校拟同意接收者,将寄发《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3.我校拟接收并取得所在学校正式推荐资格者,必须按照2009年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096月中旬寄发。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申请者资格。        

   2.若因故最终无法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者,即使经我校考核确定拟接收,亦视同自动取消资格。

   3.拟申请我校推免生者请登陆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参考《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择备注中注明“可招推免生”或“限招推免生”的导师填报。

 

 附件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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